为落实乐山市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小餐饮经营行为,提升小餐饮业持证经营率,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结合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标准,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治时限、整治标准,要求各地在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内的小餐饮经营者底数和持证情况的基础上,以经营场所面积㎡以下的小餐饮单位(包括小型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为重点对象;以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以及城镇主要干道、学校周边、车站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无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案证为重点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类监管、疏堵相济、有序发展”的原则,实行分类整治,严格行政许可,落实小餐饮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强化对小餐饮的监管力度,使小餐饮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落实,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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