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停车难,客观来讲车位是有缺口,但有时候啊,其实也有人为的因素。怎么这样说呢?来看看记者的调查。
昨天,城区长青路人行道上的几个公共车位,就被商家用铁链拦住、据为私用,城管部门介入后,商家已自行拆除了铁桩、铁链。据了解,为缓解停车难,城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城区部分人行道施划了公共停车位;但从今年6月开始,在春华路、茶坊路、牛咡桥等路段,记者都发现有商家擅自在人行道上安装地锁,将公共车位据为己用,被发现后才进行了拆除。
当然,在我们身边,私占车位的方式还多着呢。今天上午,记者开车来到城区通江路口,发现这里的公共车位都被放上了锥形桶,想停车马上被拦了下来。
洗车场工作人员:这里停车位是我们划的。
记者:你们洗车,但这是公共车位,你不能占为己有啊。
洗车场工作人员:我们自己划,我们自己在交费用。
记者:交给谁呢?
洗车场工作人员:这你就不问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通悦路、嘉兴路等路段,发现不少人行道和非机动车的停车位,都被人放着凳子或禁止泊车的锥形桶。
公共停车位被商家私占,对这种行为,很多市民都有意见。
市民丁先生:很讨厌这种行为,我觉得公共资源是大家的,不是哪一个人的,希望我们商家不要占这种车位,如果他占了,我作为消费者,看到他占了车位,我都不愿意到他那里消费。
记者从城管、交警等部门了解到,城市道路上的车位均属于公用性质。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任何人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咱们乐山正在研究出台《城区停车管理办法》,到时候,将出台车位划定、车位管理细则,约束私占车位、不文明停车等行为。
信息来源:新闻天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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