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监测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年修订)》,我市决定于年1月9日18:00时启动乐山市重污染天气一级预防,于1月10日18时升级为黄色预警。各地、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按规定启动相应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供稿:大气科
▍编 辑:杨欢欢
▍校 对:周梅俐、冯熙
▍审 核:王静
转载请注明:http://www.leshanzx.com/lssxw/8987.html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