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协会的健康长足发展,根据有关会计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协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协会财务部下设会计,出纳职位,各司其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受协会会长的直接领导督查。财务账目单独设立专门账户,独立核算,所有账目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全体会员的检查监督。
二、协会收入与支出管理规定。
(一)收入管理。
协会各项收入包括会员缴纳会员会费,会员单位会费,社会人士的捐赠,政府和各类社会团体的资助,协会组织的义卖、义演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1.协会收到的各类收入,以后必须向捐助人出具收款证明,即收款收据(第二联),财务人员凭收款收据(存根联)进行财务记账。
2.协会收到的各类收入由财务人员统一核算,做到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专款专用。会员会费每年度元,会员单位会费每年度元。
(二)支出管理。
协会的各项经费支出,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开支,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分配、截留、侵占或挪作他用。
1.协会成员要严格按照协会商议批准的开支计划和范围办理开支,为所有会员负责,精打细算,合理开支。
2.协会支出实行报销制。每次活动一般先由经办人垫付活动费用,然后凭合法或合规的票据,经手人(3人以上)签字核实,经分管部门领导审核批准,会长签字确认后向财务人员报销。
3.报销票据原则上为正式发票,实在无法出具正式发票的零星款项,必须要有收款收据。经办人报销单据时应填写报销凭证并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会长签字后方可报支。
4.财务人员列支各项费用,要严格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无分管领导的审批签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和报销。
5.因紧急情况须预借款项,应开具借条向财务部申请预借现金,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预借,活动结束后持票据报帐,多退少补,经手人签字。
三、协会实行财务报告和公布制度。
财务部按季度或按组织的重大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所有会员公布财务收支和使用情况,并接受全体会员的透明的监督。公布的内容包括会费收入情况,经费的支出明细,本期期末资金结余情况等等。
四、财务人员要求用心细心固定稳定,如确实没有精力和时间继续胜任,需要调换财务人员,必须与接管人员在协会会长的监督下办清交接手续。
五、财务报账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协会例会。请需要报账人员自行准备好报账手续。
六、本制度由乐善助学协会财务部门自行拟定,接受大家的监督与检查,不妥之处再行修改。
截止8月25日乐善助学协会共计收入:
1,会费:正式会员个人49人,会员单位25个,共收会费:49×+25×=.00元
2,峨边等分小学爱心捐款余额.00元(火凤凰旅行社刘燕汇入)
3,茂县泥石流爱心群捐款共计.00(余颖汇入)+(补捐)=,(该笔资金为资助王莎妹妹的专用资金,从年9月1号开始,每月1日固定元生活费补贴汇入王莎专用账户。)
协会截止今日共计收入:++=.00
支出:(会服、会员证、对讲机等都还未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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