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乐府发[]2号)和《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意见》(乐教发[]3号)文件精神,我园年秋季招生工作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收年满3周岁且具有相应户籍的幼儿入园,现将有关报名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小班新生人
招生对象1.户籍要求:具有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棉竹镇高坝社区,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原大石桥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所辖行政区域户籍的幼儿。
2.年龄要求:3—4周岁的适龄幼儿(出生日期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含年9月1日和年8月31日)。
3.迁入户口时间:适龄幼儿户籍迁入乐山市市中区城区的时限为年3月31日前(含年3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含分园)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方式。凡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由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上完成网上学位申请,每名幼儿只能申请一所幼儿园的学位。
报名时间:年4月7日上午9:00
—年4月12日下午6:00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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