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统计局
乐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1个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人,占14.11%;15—59岁人口为人,占61.39%;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24.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9.19%。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1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8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95个百分点。
二、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11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县(市、区)有5个,在60%以下的县(区)有6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县(市、区)有9个。
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人。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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