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评审质量,科学合理地核定政府投资工程支出,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四川省范围内招聘财政投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非编制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岗位和人数:工程造价专职评审技术人员4人。
(二)职责:主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结算评审,重大项目监管等。
二、相关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敬业爱岗精神和良好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且符合岗位要求。
2.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或自考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年5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
3.须持有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审)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提供五年相关造价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业主或原单位盖章以及本人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的项目预、结算书封面、审计(或审核、评审)报告等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斯维尔、广联达等计量软件及宏业等计价软件。
5.签订劳动合同后,执业资格证需注册在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得在外从事兼职工作,有固定工作的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个人有执业和信用等不良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3月18日至年3月28日(周末只开展网络报名)。
2.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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