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自然资公〔〕9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于年5月27日09:00起至年6月10日10:00止(节假日除外)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二、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挂牌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四、本次出让地块采取网上挂牌报价和挂牌截止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人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用户登录入口”(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注册(若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请及时与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联系获取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完成报名手续)。(二)注册成功的申请人须在年5月27日09:00起至年6月8日12:00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三)已通过网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须在年6月8日17:00前到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三楼报名处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须于年5月27日09:00起至年6月10日10:00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四)竞买人须于年6月10日10:00到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二楼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出席挂牌截止现场活动。五、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挂牌文件可在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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