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参保单位经办人、参保人员: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维护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防疫期间办理社会保险服务的相关渠道通知如下:
一、非接触式业务“网上办”1.参保企业通过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人员增减的申报;
(2)缴费基数的申报;
(3)在职人员到龄退休的申报。
2.参保机关事业单位通过“机保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1)人员增减的申报;
(2)缴费基数的申报;
(3)在职人员到龄退休的申报。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缴费渠道:
扫描上方 4.参保人员通过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待遇证明》
(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明细》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缴费明细》
5.参保人员通过下载“乐山智慧人社”APP可办理以下业务:
(1)修改个人相关基本信息;
(2)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临时挂失及临时解除挂失;
(3)查询社保缴费明细、个人账户信息、社保业务办理进度等。
6.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四川e社保”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1)安装《四川e社保》APP。打开 (2)点击“待遇认证”进入认证页面,在输入框输入需要认证参保人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待遇信息”。
(3)确认用户待遇信息后(认证信息选填),点击“提交认证”,选择“人脸识别认证”。
特别提示:市社保中心将全力保障各项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在防疫期间,对于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未按期进行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待疫情稳定后请及时进行资格认证。
二、特殊情况“延期办”因受疫情影响,企业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允许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
三、部分业务“听候通知办”由于受省平均工资公布时间影响,下列业务要在上一年度省平均工资公布(一般在6-7月公布)后方能办理,申办人员在此之前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
1.个体人员缴纳年度企业养老保险费;
2.年度企业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抚恤金申领。
四、社保关系转移业务“邮寄办”1.参保人市外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办理流程:参保人将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养老、医疗)和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上本人手机号码)邮寄至乐山市社保中心综合业务科( 2.乐山市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流程:参保人员通过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为减少人员聚集,实施有效防控,办理以下业务请提前预约,预约。
1.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激活;
2.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
3.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变更;
4.年度企业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抚恤金申领。
特别提示:1.到社保大厅办理业务时务必带好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快速办理,快速离开,减少人员聚集;2.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体温监测。
六、防疫人员工伤保障业务“绿色通道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均开辟了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市本级工伤待遇咨询。
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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