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24日
乐山主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5
全年优良天数首次达到天
优良天数率为83.9%
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12月25日上午,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通报了乐山今秋冬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工作进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课题研究情况。
截至12月24日,乐山主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5,全年优良天数首次达到天,优良天数率为83.9%。为全面打赢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好转,乐山从今年10月起启动了“—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督查分为两轮,第二轮将于年2月结束。督察主要针对建设工地扬尘管控情况、餐饮油烟领域专项整治情况、“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等多项重点工作展开。
发布会还对乐山12月5日印发的《乐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了解读。该方案主要针对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及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情况明确了相关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应急处置费用、清除污染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等一系列费用。
根据该方案,乐山市政府及其指定的乐山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为赔偿权利人。这些部门在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发生或收到相关投诉举报后,须及时开展初步调查,经调查核实需要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启动赔偿程序,包括组织鉴定评估、开展赔偿磋商以及磋商不成提起诉讼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在现有的环境民事诉讼之外,应用了“磋商”这种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新途径。双方就损害事实和程度、修复启动时间和期限、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和期限等具体问题进行磋商,统筹考虑修复方案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最优化、赔偿义务人赔偿能力、第三方治理可行性等情况,达成赔偿协议。
下一步,乐山环境保护有何打算?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乐山的总体目标是年全市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年美丽乐山目标基本实现。为保质保量实现目标、高质量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乐山生态环境局已开展了前期课题研究工作,共确定了包括“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研究、乐山市“十四五”核与辐射安全监督体系研究、乐山市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及预警监测体系研究在内的8个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并在年底前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
▲
来源:川报观察星标“四川生态环境”
及时获取最新环保动态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