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元/人;二档元/人。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关系30天内、刑满释放人员在刑满释放30天内,可在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手续。6月30日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财政局
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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