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标志着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从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调待工作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度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既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又体现对养老金较低、艰苦边远地区和高龄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和照顾。具体调整标准和办法为:
1、定额调整办法。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45元。
2、挂钩调整办法。一是对企业退休人员和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本人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同时,对缴费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二是对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本人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3、适度倾斜办法。一是对年满70岁、80岁和90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别增加30元、60元和元;二是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三是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本次调待将惠及我市44.2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4.51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目前,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正加班加点工作,确保增加的养老金在7月底前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文章来源: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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