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乐警公〔〕1号)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12:30—14:30,在乐山市公安局一楼报告厅(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进行。考生应先认真阅读现场张贴的资格复审流程并按流程要求到指定位置完成资格复审所有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资格复审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替。其中:
(一)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二)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三)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年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的证明材料;
(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湖南治疗白癜风的医院怎样防治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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