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嘉定中学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乐中教发〔〕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届小学毕业生中以下三类。
1.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可凭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申请报名入读;
2.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报名;
3.部分参加电脑派位录取学生,因地理、交通等因素不愿就读录取学校的,也可申请报名。
三、招生计划
年乐山市嘉定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收8个教学班。
四、招生办法
报名注册:7月2日至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到嘉定中学新村校区(大丛林巷号,七星海棠小区对面)报名注册。
嘉定中学新村校区初中部招生-
五、温馨提示
1.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无任何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和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推荐儿童入学的行为,请家长务必高度警惕,以免受骗上当。
2.到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时,须查验学位申请号短信,请带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城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到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时,请家长和学生严格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若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身体健康无异常,请带好所有资料,戴好口罩,配合学校体温检测。
4.请家长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学校不提供停车位。
5.学校可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寄宿服务,可满足余名学生的寄宿需求,是目前中心城区唯一一所有寄宿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
6.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正在办理、还未办理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到报名现场留下家长联系电话,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录取完毕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可予以录取。
四川省乐山市嘉定中学
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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