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工作安排,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刘晨馨等6名同志符合招录条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若有问题请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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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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