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我和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入选作品公示的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将入选四川省“我和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予以公示。本公示自年9月16日至9月20日,时间为5天。在此期间,凡对公示作品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文联机关纪委(音乐、微电影、美术、书法、摄影、文艺评论)、省作协机关纪委(诗歌、散文、中短篇小说)进行反映。
省文联—,省作协—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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