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乐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看护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看护人员名。负责协助市局巡逻警察支队(特警支队)五大队(留置看护大队)开展专业看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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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癫痫、心脏病、心脑血管、严重贫血等其他重大疾病;心理健康,无抑郁、妄想等心理健康问题和疾病;
6、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从事过专业看护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看护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
(一)报名时间
年7月27日至年8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在乐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二楼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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