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一个生意人,平时隔三差五就要来乐山。为了方便,还专门买了辆车。前天中午,李先生将车开到城区嘉兴路附近一家商务酒店住了下来,没想到却出事儿了。
昨天下午,在嘉兴路附近这家商务酒店门口,李先生看着自己的爱车,满脸郁闷。
李先生:“车子我就停在这个车位,当时门口和这边都停满了车。这是酒店专用停车位,我也看到了边上有两个摄像头。”
没想到,之后车窗玻璃竟被人敲了,放在后备箱里的箱子也不翼而飞,箱子里装有香烟、名牌包等物品,李先生损失不小。
李先生:“他把箱子直接抱走了,箱子里是今天我要办事的6条软中华,还有我自己抽的烟,然后电缆样品有很多,然后就是一个名牌包包。损失大概两万多块钱。”
监控还原了事发经过,昨天凌晨四点多,一名带着鸭舌帽的男子来到李先生车厢前,先是用手电筒进行了查看,之后这名男子动手了。
这事儿发生后,李先生迅速报了警。想到自己车子停在酒店门口,李先生也准备向酒店方讨个说法,不过负责人始终没露面。
酒店工作人员李先生:“我们所有的客人都会跟他说,我们这里免费停车,车损自负。还有就是车方面不能放包,不能放箱。赔偿这方面我们是根据法律程序走,该酒店承担的责任酒店绝对承担。”
住客李先生:“我基本上每个周末都要来,一年在这起码要住一个月有吧,你酒店老板应该露个面接个电话。”
针对这件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四川上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峰:“客人根据酒店安排,工作人员的指导,把车停下来,这属于酒店提供的一项服务,酒店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有过错,在服务过程中有过失,造成客人人身财物的损失,应该要承担责任。至于酒店或者经营者出一个告示,单方面免责,说我只提供车位的停放使用,财物保管我不承担责任,这种单方面的免责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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