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49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评管理提高环评质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办函〔〕号)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行“三个一”环保服务工作,为小微企业提供环保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小微企业实际困难,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开通一个咨询电话。(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主要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环保审批事项政策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开设每周一个固定接待日。每周五在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号市生态环境局18楼号会议室,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及相关科室人员,为小微企业发展涉及的生态环境管理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三开办每月一次集中服务。每月最后一周针对小微企业反馈的需协调解决的环评、排污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它环境管理事项,由相应科室开展帮扶指导服务。
▍供稿:审批科
▍作者:张开河
▍编 辑:杨欢欢
▍校 对:周梅俐、冯熙
▍审 核: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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